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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招聘频现回避条款:“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任职回避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8-24 13:08    浏览次数:
  

  国企招聘频现回避条款:“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任职回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近期,在一些国企招聘公告中,任职回避的规定成为亮点。

  中储粮集团公司兰州分公司的招聘公告中,回避原则是基本条件之一,要求“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中层管理干部及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成为烟草系统招聘时任职回避的普遍规定。今年,山东、江西、深圳、山西、青海、安徽、云南等地中烟公司或烟草专卖局均提出该要求。

  “多地烟草局规定三代血亲不得应聘”一度冲到了热搜第一。

  近年来,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各地国企持续扩招。湖南省国资委近日介绍,湖南省属国企预计今年最终实际招聘人数较2022年实际到岗人数增长25%以上。四川省国资委也介绍,全省国有企业近三年招录总人数年均增幅达37.03%。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实际上,国企任职回避制度已实行20多年。“尤其在烟草、金融、电信、电力等领域,任职回避是避免出现‘近亲繁殖’‘裙带关系’的重要预防腐败举措。”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说。

  不过,国企“近亲繁殖”的隐蔽性较强,有的表面上符合任职回避的招聘录用,很可能是权力寻租的结果,发现查处的难度较大。

  十几种亲属回避关系

  梳理招聘公告可以发现,不同国企的任职回避规定有所差异。

  中储粮集团上海分公司和兰州分公司均要求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且亲属关系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亲属。

  但中储粮集团上海分公司要求,不得报考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兰州分公司则要求,不得报考上述类型亲属担任中层管理干部及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烟草系统,山东烟草专卖局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上述类型亲属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甘肃省烟草专卖局给出的说法更为详细,称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在职职工亲属参加公开招聘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烟草行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也提出了任职回避要求,不过在其相关要求中提到:应聘者如与我系统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们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

  中国华电集团旗下的资本控股公司招聘2名管理专责人员,详细列举了禁止的亲属关系,多达十几种,包括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中储粮、烟草系统的任职回避都是针对岗位,国家电投的任职回避则针对单位。

  其所属中国电能、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表示,有夫妻、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在所报单位工作的,或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招聘需求部门工作的,不得报名参加所在单位招聘。

  一名央企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国企任职回避包括单位回避、部门回避和岗位回避三种情况。其中,部门回避不仅指同一个部门,还包括有上下级关系的相同部门,岗位回避则不仅指同一个岗位,还包括存在相互制约、监督的岗位。

  国企为何任职回避

  国企任职回避承袭自公务员任职回避,而最早的公务员任职回避恰好与办企业相关。

  1984年12月,《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两个文件出台,首次出现了与回避有关的内容,比如“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1991年,当时的人事部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对公务员亲属回避范围、回避原则和回避程序进行了系统细致的规定。1996年,人事部又出台了《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公务员任职回避进行了专门立法。

  2001年,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发布《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对列入两部门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规定了任职回避。

  其中,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况则包括四种: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任职回避,此后,一些国企招聘时的任职回避规定开始参照《公务员法》。

  具体来说,即企业领导人员亲属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况为“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检查、审计和财务工作”。

  为什么要在国企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彭新林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首先,是为了预防腐败,防止国企“近亲繁殖”“裙带关系”形成利益输送,避免给国有资产安全带来隐患;其次,是为了就业公平,防止国企领导人员亲属靠“裙带关系”谋取工作岗位,帮助每个人通过自己努力奋斗找到好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任职回避针对的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腐败预防,员工子弟优先录用则有一定的历史渊源,还被视为老员工奉献半生的一种福利。

  我国国企从1950年代就开始实行“接班顶替”,在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录用内部子弟也被认为是行业精神的传承,并有利于公司管理和提升凝聚力。但目前,内部子弟优先录用已从国企招聘公告中消失。

  对此,上述央企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如今,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实行公开招聘,对职工子女不能有照顾政策。

  中煤集团华东分公司在2023年招聘公告中特别声明,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加大规范和监督力度

  不过,尽管国企任职回避制度已实施20多年,仍未禁绝国企“近亲繁殖”现象。

  据报道,2015年,中央巡视组在对央企进行专项巡视时指出,中石油、中海油、中国太平保险、中国人寿等9家单位存在“近亲繁殖”情况;2016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2020年,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后,招商局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中管企业就不同程度存在的“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及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直指斩断裙带利益链,介绍了多个国企“近亲繁殖”案例。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工作调动、承揽银行采购业务方面提供帮助;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大搞家族式腐败、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13名高管被查。

  彭新林指出,国企任职回避落实不到位的领域,往往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领域,甚至是垄断性行业,一方面,这些领域国企运行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系数高,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国企往往有一定的封闭性,外部监督相对薄弱。

  “‘近亲繁殖’属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的表面上符合任职回避的招聘录用,实际很可能是靠企吃企、权力寻租的结果。”彭新林说。

  上述央企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公务员法》对于突破回避制度的处罚,规定并不清晰,只是要求“及时予以调整”“批评教育、纠正,免职或降职”,需要细化操作办法。

  彭新林认为,应加大对选人用人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力度,尤其应强化对国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监督制约。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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